为深入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开展,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荥经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始终坚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贯穿始终,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近日,第三检察部办理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深入一线调查并召开听证会。
2020年,申请人刘某某的女儿被他人故意杀死,法院判决确认应赔偿各项损失共86万余元。因被告人无任何财产一直未能履行,致刘某某夫妇及依靠刘某某生活的十岁的外孙女生活非常困难,刘某某一家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该案关系到一个农村家庭的正常生活。在了解基本案情以后,承办检察官主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深入街道办、社区,调查了解申请人家庭情况,积极为申请人排忧解难。
2021年4月14日,荥经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省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人民监督员、律师、街道、村干部等7名代表担任听证员。经申请人、办案检察官及村组干部对本案案情、申请人家庭情况的介绍后,听证员经过集体评议,一致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检察机关对申请人一家进行国家司法救助的建议合理合法,应当进行救助。听证会后荥经县人民检察院立即按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快速办理,争取尽快将救助金落实到位。
荥经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得到省人大代表高度评价,认为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救助理念,积极推动司法救助工作及检察服务触角延伸,急困难群众之所急,防止困难群众因案致贫,在传递司法温情的同时,促进司法公信建设,有效维护地方和谐稳定,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