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毛某某贩卖毒品一案,以巡回法庭审判形式在荥经县严道街道烈太村村委会开庭,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乡镇干部以及当地群众百余人到庭旁听。县检察院出席法庭的检察人员以此为契机,在指控犯罪的同时,通过庭审积极为旁听人员阐明毒品的社会危害性,并在庭审结束后赓即开展禁毒宣传活动,以毛某某案例“零距离”向广大群众进行禁毒宣传,进一步提升了宣传实效。
庭审中,县检察院出席法庭的检察人员指控毛某某变相加价贩卖毒品犯罪事实,详细列举了案件的所有证据,并就证据证明的事实进行归纳和总结。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出席法庭的检察人员结合案件事实进行法庭教育,细致讲解了毒品的社会危害性,使毛某某深受教育,对县检察院提出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的量刑建议表示无意见,法庭全部采纳了县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作出判决后毛某某表示不上诉。庭审后旁听的人员纷纷表示,现场旁听了检察官对案件的有力指控和对毒品危害性的阐释,更加清晰认识到毒品的社会危害性,让自己的思想深受触动,希望县检察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多开展这种以身边人身边案的法治宣传活动,真正为群众办好实事,让更多的人受到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