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充分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能,立足本县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实际,坚持抓办案和强预防并重,在履行职能时尽力提升保护质效,以“五个多一点”工作思路最大限度保护被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收到了较明显工作成效。
一、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从快“多一点”
2019年以来,我院共办理强奸、介绍卖淫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刑事案件8件8人,为突出打击效果我院对此类案件的批捕、起诉始终坚持从严从快,使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人员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该类违法犯罪因受到打击效果的震慑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工作中,我院始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一是依法从严从快,对侵害情节较重的犯罪人员在公诉时建议在其法定刑范围内较重刑罚,如艾滋病患者阿历某某强奸案,我院考虑其明知其为艾滋病患者而强行与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易将艾滋病毒传染给被侵害的未成年人这一情况,在公诉时将这一情形作为评价从重处罚的具体情节,建议对其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七个月,得到县法院的采纳。二是充分履行追诉职能,让侵害者的每一次行为都受到追究。如我院在办理童某某介绍未成年人卖淫案时,积极引导侦查机关查明未认定的童某某犯罪事实,追诉犯罪事实3笔,使童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二、扎实开展心理抚慰和亲职教育工作,干预引导“多一点”
通过办案我院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人员发现,被侵害的未成年人由于受到侵害,心理充满恐惧,变得敏感多疑,有很强烈的自卑心理,怕被同学和周围的小伙伴看不起。给她们做合适的心理抚慰和干预能帮助她们及时克服恐惧,引导她们走出侵害行为带来的阴影,重树健康生活的信心。我院在严厉打击侵害者的同时,特别注重对被侵害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工作,我院配备的专业心理抚慰师在事前充分了解每一名被侵害未成年人的个体特点后,因人施策,疏导心理,让她们慢慢淡忘被侵害带来的影响,乐观向上拥抱新生活,2019年以来我院共开展专门的心理抚慰12人次。近日,经回访发现,我院通过心理抚慰的被侵害未成年人都健康快乐地学习、生活,抚慰效果明显。今年,我院还牵头建立了全县首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室”,以实际行动关爱被侵害未成年人,避免多次询问给被侵害人带来二次伤害。
三、积极开展对因案致贫家庭的司法救助,关爱帮助“多一点”
我院在关注被侵害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同时,更加注重她们的日常生活困难的解决。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在审查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时,除了做好打击犯罪、开展心理抚慰工作外,受侵害未成年人家庭因案致贫问题也是我们关注的重点。通过审查案件材料、走访学校、村组等详细掌握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有的留守儿童,受到侵害后外出打工的父母不得不回家照顾,家庭经济极为困难,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被侵害的未成年人也不能及时挣脱案件带来的阴影。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这些实际问题,采取未成年人优先救助、被侵害未成年人能救助尽救助的原则对其开展司法救助。如我院在办理阿某某被强奸案时,发现被侵害家庭是外地迁居荥经人员,生活极为困难,我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送去救助金一万元,缓解了被侵害家庭的生活压力,让被侵害的孩子在良好的生活环境中重树生活信心,近年来,我院已对6名未成年人开展了刑事司法救助。
四、强化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宣传形式“多一点”
法治宣传教育是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内容,我院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落实院领导和未成年人检察人员法治副校长责任制,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大力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引导他们加强自我保护提升防侵害意识。组织线上“婷姐课堂”4期、半年一次的检察开放日和不定期组织学生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现场讲解法律等活动,切实提升法治教育质效。拓宽检察视角,将法治宣讲对象从传统的校园扩展到社区、村组、校外教育辅导机构、学校家长会以及较偏远农村,让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有效得到走深走实。
五、大力促进未成年健康成长社会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延伸职能“多一点”
自我县建立“荥经县构建行政与司法无缝对接,建立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支持体系”制度以来,我院切实以该支持体系为依托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实现对被侵害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等工作。一是整合各家职能,帮助因被侵害导致辍学学生顺利返校。如去年1月,我院在办理刘某某抢劫案中发现,未成年被害人冯某某心理上受到影响,产生了厌学情绪,不去上学,也不和人交流。我院决定无论多难都要帮助冯某某重返校园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我院多次联合县教育、公安等部门召开联席会,共同商议做好冯某某返校的相关工作,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冯某某已顺利返校。二是针对性侵未成年多数是在校学生的实际情况,我院加强与县教育局领导的联席沟通,召开专题联席会通报相关情况,建议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工作要求的落地落实,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