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内设机构:
因内设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根据《荥经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荥组通〔2020〕57号)《荥经县加强政法系统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试行)》(荥政发〔2020〕45号),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并报经《中共荥经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同意赵万良等同志任职的批复》(荥政法〔2021〕4号)和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赵万良同志任荥经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何应斌同志任荥经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刘传萍同志任荥经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黄雪霖同志任荥经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兼检察技术信息部主任;
刘肖同志任荥经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郑树勋同志任荥经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保留原中层正职待遇);
曾小飞同志任荥经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刘星同志任荥经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李强同志任荥经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何竹同志任荥经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李婷玉同志任荥经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副主任;
杨诚同志任荥经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以上跨部门任职的干警,请注意工作交接,并于2021年2月18日到新的工作岗位报到。
特此通知。
荥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