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对因案致贫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综合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困难是检察机关的工作使命。9月1日,由荥经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办理的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受益人未成年人毛某某的母亲在收到救助款的银行转账信息后,向荥经县检察院来电道谢,表示该笔国家司法救助款及时解决了孩子生活和学业问题,感谢检察机关对孩子及家庭的救助。在该案国家司法救助办理过程中,荥经县检察院未检干警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执法理念,想群众之想,解群众之难,针对毛某某家庭偏远、交通不便情况,办案人员驱车百余公里,多次往返被救助人的居住地,进行国家司法救助金申请条件核查工作,向被救助人父母解答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告知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和救助条件,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成功案例。为确保及时准确发放救助金,办案人员加强与院财务部门的沟通,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国家司法救助款发放到被救助人银行卡中。该案的成功办理,既有力宣传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增加了办案透明度,又减轻了被救助人往返负担,缓解了被救助人的生活困难。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荥经县检察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扣未检业务集中办理职能,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中,严格落实应救尽救、及时救助的基本原则,对因犯罪侵害导致身心受损、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及时开展司法救济、心理疏导等综合救助措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