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以强化公益诉讼为抓手,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在首个“公益诉讼英烈保护点”设立后,积极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监督工作,维护英烈纪念设施的庄严和肃穆,以此传承红色基因,赓续革命传统。
检察干警在开展监督走访中,了解到荥经县青龙镇沙坝河村羊子岭现存4座无名红军烈士墓,系1935年12月红四方面军在长征途中,与国民党军队在羊子岭阻击战中牺牲的红军散葬土墓,位于深山之中,因年代久远,没有立墓碑,且无人管护,现已较难辨别,致使烈士墓的历史、教育、纪念意义无法发挥,不能充分体现烈士精神的彰显与宏扬,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作用,在深入分析烈士纪念设施保护难度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县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修缮,切实维护英烈尊严荣誉。
相关主管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争取专项整修资金,就地对4座无名红军墓进行保护性维修,规划出一个小集中安葬地,维修工作现已完工。目前,羊子岭4座无名红军墓集中安葬地已成为广大群众开展纪念活动、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