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检察院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原则,将司法救助融入国家对妇女权益保护大局,并协同县妇联加大对困难妇女救助帮扶力度,提升救助质效。截至目前,2022年度已受理司法救助案件3 件7人,经审查决定予以救助7人,发放救助金4.8万元;其中,经审查决定予以救助困难妇女4人,同比上升300%,发放救助金3万元,同比上升200%。
荥经县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联系县妇联,及时传达并一同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联合下发的共同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工作要求和《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并就如何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进行摸排线索发表意见建议,并围绕如何共同开展好“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进行深入讨论交流并达成共识。县妇联根据专项活动的要求,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先摸排,再筛查,发现有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线索及时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立即启动救助工作程序,并指定检察官优先办理,尽最大努力及时让困难妇女摆脱困境。
司法救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途径,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意义重大,荥经县检察院将立足自身职能,进一步增强救助意识,加强与县妇联的合作,在移送救助线索,拓宽救助渠道,优化救助效果等方面进行更加深入密切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对急需帮助的妇女迅速展开救助,并及时总结经验,形成有效机制。对实施司法救助后仍然面临生活困难的妇女,在县妇联的支持配合下,协调乡镇、社区、村委等相关部门,借助专业力量,因人施策进行帮扶,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力度,提升救助质效,更好地保障妇女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