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位于四川盆地西部,属于四川盆地与青藏高原过渡地带,山地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98.6%,森林覆盖率80.3%,居全省第一。但近年来由于部分村民及违法人员受利益驱动等因素,滥伐、盗伐等现象时有发生。为此,荥经县检察院为遏制森林资源被破坏的多发态势,立足检察职能,从加强法律宣传、督促履职力度、建立修复基地等方面入手,在“宣、督、补”下功夫,强举措保护森林资源,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在宣传深度上下足功夫。村民在低效林改造中法律意识淡薄是诱发滥伐森林的重要原因,为推进森林保护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荥经县检察院利用法制宣传月、举报宣传周、送法进乡村等时机,向群众宣传林木采伐法律法规、森林防火安全常识等知识。通过与法院积极沟通,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到案发地开庭,并组织周边群众旁听,通过以案释法,帮助群众切实增强法治观念。
二是在督促强度上下足功夫。我县地处山区,每年春耕、清明期间都会发生野外违规用火现象,屡禁不止,荥经县检察院通过深入分析问题的主客观因素,加大了督促的强度,及时向林业、应急和部分多发乡镇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加强春季特别是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把野外火源管控关,对墓群区和森林火灾易发区加强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提倡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和推行清明节鲜花祭祀等活动,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发生率。
三是在补植力度上下足功夫。针对破坏森林资源后无法进行原地补植复绿的情况,荥经县检察院加强了补植复绿的力度,与县法院、县林业局、青龙镇政府积极协调,在云峰寺后山设立生态修复点,作为异地补植复绿场所,责令负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从事修复劳动,或在无法亲自修复时,由其缴纳生态修复金,聘请专业机构代为补植复绿。近期在该处已补种51株桢楠树,全部由某公司赔偿的生态环境修复费承担,实现“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修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