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荥经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共同签署《关于在破产案件办理中加强法律监督深化协调合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称《意见》),与法院共同规范企业破产程序,进一步加强检法沟通协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破产程序的法律监督作用,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推动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保障市场经济秩序。
该《意见》明确检法两院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的职责定位,两院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会商研判,协同监督破产案件中可能存在的虚假债权、妨碍清算、逃废债、违规履职等违法行为。通过参加管理人遴选会、听证会、债权人会议等形式加强两院的沟通协商力度,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监督管理,共同促进破产案件规范运行。
近年来,随着企业有产可破案件的逐渐增多,资产处置难度增大,妨碍破产程序的情形时有发生,该《意见》的签署,实现两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改变以往法院“单打独斗”的模式,创新支持法院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合法、有序、高效进行。
目前,荥经县检察院已对某企业破产清算管理人的选聘和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相关制度、规则等的制定开展监督工作。下一步,荥经县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依法履行破产程序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县法院的协同联动,形成协作共赢的良好局面,融合资源携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