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检察院组织学习孙波同志先进事迹
为贯彻落实省委“两个意见”和省委政法委“两个实施意见”, 根据县委政法委的要求,我院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了孙波同志先进事迹的报道。孙波同志是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他主审的430件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被改判、无一引起上访纠诉。由于长年超负荷工作,他积劳成疾、身患重病,但仍以顽强的毅力和加强的信念,坚守在审判岗位上,用生命书写着对事业的忠诚。通过学习讨论,全院干警一致认为:
一要学习孙波同志牢记宗旨、坚持理想的政治本色。要始终坚持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的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勤勉敬业,忠诚履职,在平凡的工作中实现人生价值。
二要学习孙波同志公正司法、刚正不阿的责任担当。要始终坚持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崇高信仰,坚持做到“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三要学习孙波同志克服困难、顽强拼搏的钢铁意志。要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为政法事业顽强拼搏、默默奉献,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业绩。
四要学习孙波同志潜心钻研、追求卓越的执着精神。要向孙波同志那样,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勇于探索,善于总结,在实践中提高技能、积累经验,切实增强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