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荥经县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要求案件管理部门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时,要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评查工作,确保评查不走过场,保证评查过程和结果更加合法、规范、客观。
10月,荥经县院案管办按照党组的统一安排,在制定案件评查标准前就认真听取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从该院2013年至2014年9月25日前办结的属于评查范围的案件中随机抽查出10件作为评查目标。11月12日,县院召开了专门的案件质量评查会,两名人民监督员到会进行了监督,会上,评查人员对评查过程、评查结果作了全面汇报,评查组成员也发表了意见,在最终确定案件质量等次前,县院充分听取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他们的意见纳入案件质量等次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