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荥经县检察院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院党组提前谋划,精心部署,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颐辉要求,全体检察干警,尤其是班子成员要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要紧密结合检察机关的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在学习贯彻中强化“四个结合”,实现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发展。
一是把五中全会精神与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结合起来。坚持检察工作服务灾后重建和县域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围绕 “一核两翼四驱动”县域经济发展大局,切实发挥检察职能,把全面推进检察工作融入“打灾后恢复重建硬仗、补经济社会发展欠账”大局中,创新检察工作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的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要求的调查研究,切实增强检察职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助推灾后重建的效果,全面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是把五中全会精神与发挥检察职能,推进依法治县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侵财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办发生在城乡住房重建、公共服务重建、基础设施重建、产业重建、生态重建中的贪污受贿、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政从政;继续建立“乡村组三级预防联络员”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涉灾矛盾纠纷,为廉洁重建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积极探索依法治乡、依法治村工作模式,落实依法治县措施;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探索发送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督促纠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从严惩处司法腐败,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三是把五中全会精神与规范执法行为,增强司法公信力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行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完善“阳光检务”制度,认真落实“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拓宽检务公开范围,进一步公开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依据、程序、流程和生效法律文书。
四是把五中全会精神与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素质能力结合起来。深入开展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进一步抓好对检察人员职业信仰、职业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操守的思想建设;切实加强检察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办案水平;强化检察人员纪律作风建设,提高检察人员政治素质,完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举报机制和案件查处机制;完善岗位责任制,提高办案质量,引入人民监督员评查监督案件机制,继续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