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检察机关案件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以来,荥经县检察院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信息化对案件管理工作的引领作用,通过对系统的不断完善,分别对案件受理、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管理、律师阅卷等工作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全面强化和提升了案管职能和水平。
一是在检察机关案件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统一受理、分配、移送,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在接收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卷宗后,按照电子卷宗要求对案件材料进行扫描并制作成电子卷宗,上传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方便办案人员查看与复制信息。自电子卷宗系统运行以来,案管办共扫描上传电子卷宗上千余份,极大的方便了案件承办人摘抄笔录等工作。
二是对流程监控进行信息化管理。借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流程监控与办案超期预警功能,每周定期对案件的网上流转进行全程动态监控,对案件办理期限进行跟踪预警,及时告知案件承办人,实现静态与动态监控相结合。在工作中对案件的办理实行常态化监控,对案卡错填、漏填、文书制作不及时、不规范等情况系统出现提示时,及时告知案件承办人予以补正。自进行流程监控和预警监控以来,共监控案件近千件,全院未出现过案件超期办理和案件办理不规范等情况发生。
三是对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党委政法委的要求,我院已建成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专用库房并投入使用,并购置了必要的设施、设备,同时实现了与公安、法院的网络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对涉案财物的移送实现集中管理,网上推送,不再进行传统的实物移送,即对公安机关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在涉案财物管理系统中对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和涉案财物进行核对,在准确无误后登记入册,并通过涉案财物管理系统进行接收,待案件起诉时再通过系统向法院推送。目前,我院已通过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推送涉案物品200余件,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四是律师阅卷信息化。充分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等软件,全力构建除传统阅卷方式以外的多元化律师预约平台,律师可以通过电话预约申请阅卷,也可通过网络途径预约阅卷,还可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申请异地阅卷,极大地方便了律师阅卷的途径。我院配备阅卷专用电脑、复印机、光盘刻录机等设备,全面推行电子阅卷,律师可现场复印、拍照阅卷,也可申请将电子卷宗刻录成光盘后带走,极大的避免了律师“空等”、“白跑”等情况,实现随到随阅,使阅卷工作更加便捷高效。自信息化阅卷工作开展以来,受理律师阅卷100余人次,制作电子卷宗刻录光盘100余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