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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6  来源:本网  点击量:968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社会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围绕大局履职担当,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强化检察职能,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全力以赴参与战疫防汛工作。全力助推疫情防控,积极组织干警参与卡点值守、入户排查、防疫宣传等工作,共计排查214户,核对人员信息642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立足检察职能,强化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协作,严惩利用疫情扰乱市场秩序和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社会大局稳定和疫情防控依法有序推进。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助推冷链物流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做好防汛减灾救灾工作,积极组建“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深入联系乡镇、联系村开展抢险救灾、群众转移安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等工作,第一时间组织撤离群众16户50人,妥善转移安置群众19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起诉指定管辖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件13人,追诉漏犯1人。坚持打击与治理并重,依法办理治乱案件5件 8人,聚焦治乱案件反映出的社会问题和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发挥检察建议“小切口”在服务社会发展中的“大作用”,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件,回复整改率100%,推动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打击力度,依法起诉2件3人。持续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十项举措,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积极参与“法律服务专班”,深入企业开展送法服务活动20余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主动联合县工商联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

(四)扎实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持续深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联系村实际制定工作规划,进一步强化联系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文化建设、党建引领等工作。着力抓好入户道路硬化、蓄水设施、饮用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对5户建档立卡户住房进行改造提升,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饮水、住房安全等问题。深入抓好联系乡镇、联系村换届选举督导工作。继续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融入脱贫攻坚,开展扶贫领域司法救助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6万元。

(五)全面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依法起诉2件3人。强化生态环境资源犯罪预防工作,立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实际,开展实地走访调研,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综合防治。针对监督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和乡镇发出检察建议13件,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突出监督刚性。

二、立足职能彰显作为,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立足批捕、起诉等职能,扎实做好检察环节保平安、护稳定各项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件16人,批准逮捕9人,不批准逮捕7人;受理审查起诉各类案件30件47人,提起公诉25件53人,不起诉6人;突出打击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4人,提起公诉22人。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办结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24件53人,认罪认罚从宽适用比89.43%,同比上升38.68个百分点,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8%。

(二)扎实推进反腐败工作。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监察委办案的协调配合和监督制约,全面落实办案协作机制,实现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序衔接,着力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依法决定逮捕2件2人,提起公诉2件2人。针对相关发案单位存在的违规及微腐败现象,依法发出检察建议3件,促进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三)着力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强化法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完善院领导接访工作细则,加强检察长接待日工作,规范诉讼与信访分离机制,共接待群众来访16人次,受理归口信访案件9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100%。切实做好特殊时间节点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两会”期间社会秩序稳定。扎实开展国家司法救助8人,发放救助金7.8万元。

(四)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组建“检察官巾帼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创新“送法进校园”宣传模式,录制播放禁毒短视频,加强禁毒知识和禁毒法律法规教育扎实做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全面落实。结合“六一”检察开放日活动,联合法院、司法局开展“模拟庭审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未检110外部协调机制”,联合教育、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开展青少年心理抚慰疏导工作,助力1名辍学少年成功返校复学持续关注“3.28”抢劫致人死亡案被害人家属情况,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促成附带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并联合多部门、开展多方式援助,彰显司法温度

三、强化监督严格司法,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突出监督重点,优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质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8件。强化调查权运用和捕诉衔接,积极拓宽监督渠道,挂牌成立派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检察室,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次,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1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撤案1件。

(二)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全面落实庭审实质化改革要求,全程监督刑事审判活动,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加强刑事裁判审查监督,依法审查法院刑事裁判文书29份。加强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7件,依法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7件。加强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办理相关案件4件,促进行政争议化解。

(三)强化执行活动监督。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强化监外执行检察监督,依法向司法行政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切实严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强化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监督,依法向监管场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7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件。扎实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专项核查,开展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审查190人次,依法保障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四)强化公益诉讼检察。以公益保护为使命,全面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促使4名被告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101.88万元。加强公益诉讼保障力度,牵头与县监察委联合制定《关于监察职能与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提升监督刚性。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持续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行动,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活动4次,切实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

四、从严从实固本强基,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不懈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不断提高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一)坚持常态化教育,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抓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坚持重大案件、重大事项向党委和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制度。深入开展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把“红色引领、生态检察”党建工作主题全面融入检察业务和服务大局工作中。以高度政治自觉和有力措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导向引领、队伍建设和阵地管理。强化党组向心力建设,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巡察整改。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结合省院党组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对标反馈的3个方面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中共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省院党组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中共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分解细化3个方面、11大类、21个具体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75条,确保整改工作全面落地落实。

(三)坚持严格规范监督,严明纪律作风。对照检察官权力清单、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制定《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一览表》,排查部门岗位廉政风险点45个、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142个,并逐一提出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填报相关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6件次自觉接受并全力支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检务督察部门监督,扎实开展日常及专项检务督察11次,切实做到全员监督、全面覆盖。强化内部案件监督,扎实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和流程监控管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4件次。

(四)坚持夯实基础,提升队伍业务素能。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积极为检察专业化人才培养搭建平台。着力完善检察人员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激发队伍内生动力。持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广泛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118人次,1名干警荣获“雅安市第八届十佳公诉人”称号。扎实推进“五堂课”活动,将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与司法能力提升融为一体,不断推动检察队伍整体素能提升。

(五)坚持检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市、县两级人大、政协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检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常态化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实现省、市人大代表走访全覆盖。积极邀请各级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建议宣告等活动8次。深入推进检务公开,通过“两微一端”平台发布微信64条、微博257条、今日头条130条,被省级以上新媒体平台刊发18篇,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4条、法律文书31份。

各位代表,2020年宝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及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前瞻性、精准度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工作发展还存在不平衡的问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还有薄弱环节;三是司法办案社会效果还有待提升,检察监督刚性还需进一步增强;四是检察队伍专业型、复合型人才短缺,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以提升法律监督实效为重点,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宝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部署,实践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打造检察机关精准服务和精准监督两大品牌。坚持以执法办案为抓手,全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发挥检察职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围绕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犯罪、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保护好绿水、青山、蓝天。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建立完善联动机制,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二是以更实举措维护稳定保障民生福祉。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从严打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侵犯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各类犯罪,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活安宁,促近平安宝兴建设。深化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形成常态化工作格局,把检察监督贯穿扫黑除恶、社会乱象治理全过程。

三是以更大力度深化法律监督实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做优刑事检察,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深入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试点工作,强化立案监督和引导侦查,强化刑事抗诉、刑事申诉检察、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监督力度。做强民事检察,深入抓好《民法典》在检察业务工作中的贯彻执行,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利。做实行政检察,坚持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推依法行政。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更加重视诉前程序,加强沟通协作,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推进重点业务工作,做好职务犯罪检察,继续在惩治腐败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做深未成年人检察,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着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持之以恒落实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做细控告申诉检察,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四是以更高标准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更加注重检察专业能力提升和职业精神培育,扎实推进新型办案团队建设。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立足新形势新任务,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宝兴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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