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院参与全县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认真落实涉及检察工作的各项改革,大胆创新,与时俱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我县推进依法治县、创建省级市范县工作,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打击犯罪,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继续落实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批准逮捕、起诉暴力性犯罪、侵财性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注重保障人权,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依法决定不起诉。
二、强化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维护公正司法
强化侦查监督,坚决依法纠正执法司法机关违法侦查取证、施用强制措施不当、有罪不纠、枉法裁判和其他执法不严问题,加大立案监督、撤案监督以及漏捕漏诉纠正力度,注重非法证据排除。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力度,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县看守所安全文明管理监督。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大胆探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民事执行监督,加大民事行政抗诉力度。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维护公正执法
加大“两法衔接”工作力度,充实机构人员,强化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监督。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等手段纠正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行为,与县纪检监察部门建立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线索移送机制。
四、积极推进检察权廉洁规范化运行机制落实
对已建立的《过问案件记录实施办法》《检察官执法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检察官办案工作量化管理办法(试行)》《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办案组织设置办法(试行)》《检察官权力清单(试行)》《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完善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检察官辅助人员岗位职责规范(试行)》《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检察官执纪执法监督办法(试行)》等制度,要加强组织学习,科学划分职能部门、合理配置人员,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改革后检察执法司法权规范运行。
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检查,着力保障本院及其干警公正、廉洁、规范、文明司法。要对标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改革推进要求,加强各项改革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制度执行落实到位。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防司法腐败。院党组要认真分析司法改革后检察权运行特点,结合办案组织权力清单预判司法中的廉政风险点,结合本院实际,着重查找梳理一级廉政风险点、二级廉政风险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控,落实责任担当。
要持之以恒开展警示教育、法纪教育,保持警钟长鸣。要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学习《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廉洁自律规定,结合实际,加以强调,坚决克服队伍中存在的厌学思想。
要持续开展正风肃教育,培养检察队伍制度观念、作风观念,提升行政规范化管理水平和执法司法规范化管理水平,学习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细则,持续抓好检察人员纪律的学习执行与监督,确保令行禁止。
要加强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科技强检,面向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推进检察科技升级,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办案,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办案效率与质量。
五、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持续推进人大监督、政协监督、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积极探索接受监督的新模式。加强检察宣传,加强与报刊台的联系沟通,加大新媒体报道力度。
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和户外大型LED显示屏等宣传平台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好《四川省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细则(试行)》,保障检察机关办案情况及时按规定公开,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深入推进“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活动
(一)开展检察人员大学法活动,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执法水平和领导干部决策能力
开展检察人员大学法活动,着力深化党纪党规、检纪检规的学习,着力组织学习新出台的国家法律法规,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和案前学法、会前学法等制度,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办案人员依法决策、依法办案能力。
坚持组织全院检察人员参加检察夜校、政法大讲堂、上级检察机关业务轮训、网络培训、公务员培训,鼓励检察人员参加在职学习。
(二)多渠道开展“法律七进”,积极参与全县依法治理
一是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围绕环境资源保护、推进“两法衔接”等重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牵头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研究依法解决问题的措施。围绕检察工作中发现的违法司法执法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推动有关机关依法管理。
二是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等类案和开展公益诉讼等,深入农村开展以案宣法活动,继续抓好公开不起诉活动,开展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在犯罪嫌疑人所在乡镇、社区、单位的司法说理工作,及时消除群众对检察机关不批捕、不起诉工作的误解。成立法制宣传小分队,借助“综治宣传月”、“3.8妇女节”植树节、“3.15”保护知识产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开展社区矫正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抓好联系村、社的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三是推进法律进学校。结合集中审查天芦宝片区未成年人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开展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打造法制宣传教育平台,着力通过开通热线、微信、微博、QQ群、心理咨询室等方式,加强未成年人宣法工作。建立检察官网络说法制度,组织观看法制宣传电教片,配合学校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增强法制宣传的互动性和趣味性。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认真落实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机制。
四是推进法律进企业。结合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环境污染等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会同劳动人事、环境资源保护等部门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矛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调查,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重大安全等问题,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规范企业依法经营。
五是推进法律进寺庙。结合办理相关案件,深入寺庙开展法制宣传。
七、彰显检察机关参与依法治县新亮点
继续落实“未检+机制”、“未检+基地”涉嫌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制度,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创新型建立重点执法部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检察机关服务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机制。积极创建“四川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四川省学法用法示范单位”、“ 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等荣誉品牌。
宝兴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