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县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为了深入开展“熊猫老家.宝检兴绿”创新工作,现就落实此项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陶 涛 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唐 艺 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
苏明高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成 员:汪 琼 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
杨学芳 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
张宗莉 专职检委会委员
樊兴慧 检委会委员、公诉科科长
杨 灿 侦查监督科科长
朱成尧 政治部副主任
余 伟 办公室主任
毛长春 反贪局副局长
岑 宇 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灿任办公室主任,任春梅为成员。
二、工作方案
(一)依职权强化法律监督力度
1.切实加大打击涉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公诉、侦查监督部门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协调,以联席会议等形式,进一步加大犯罪侦查力度,进一步加大批捕、公诉审查和审判力度,提高打击的震慑作用。
2.加大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自侦部门加大职务犯罪线索的摸排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涉及生态环境资源的贪贿案件,坚决查办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环境监管失职、非法批准征、占有土地等渎职犯罪案件。深化措施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以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完善制度,加大管理力度。
3.加强乡镇检察室建设工作。加快对灵关镇、跷碛乡的检察室建设,同时对还未设立检察室的乡镇开展检察联络员试点,探索对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涉及民生资金的动态监管机制,督促惠农资金的安排、使用监督做到公平和透明,对发现的乡镇和部门有关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交纪委监察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报告院领导。
根据本院人员实际,将县域按照区位情况进行划分,由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片区负责人,并配备1名联络员,具体牵头开展相关职务犯罪预防、法制宣传等工作。
4.运用“两法衔接”机制完善协作机制。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会签联合文件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与环保、国土、林业、水务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依法监督各部门严格依法履职的同时,协助完善工作机制,特别是各部门聘请的联络员、监测员、管护人员等的管理机制,严格相关考核办法,对不认真履职的及时解聘,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实行奖励等,提高他们的工作责任心。
(二)促协作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
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保护生态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理念,需要加强宣传的力度和宣传的方式方法。
1.打造宣传的浓厚氛围。在县域国道351出入口、各景区入口、进出林区路口以及人口流动性大、人员集中等地方设置醒目的宣传栏;广泛印制图文并茂的法制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相关宣传册,在政务中心、车站、菜市场、宾馆、酒店及人口流动较大的地方散发;充分发动森林管护员、监测员、联络员深入农村的有利条件,将法制宣传手册等发放到农户家中;结合宝兴熊猫古城、东拉山大峡谷、神木垒、达瓦更扎、夹金山森林公园、及即将开发的空石林景区游客较多的条件,在景区门票及处入口处制作相应的法制内容和保护生态资源环境的宣传内容;利用手机、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送相关内容,形成全民学习,提升保护生态资源环境的意识。
2.打造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整合县域内已有资源,建设主题突出的宣传、教育、科普、法制等基地。与蜂桶寨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会商,充分发挥蜂桶寨自然保护区已经建成的蜂桶寨自然博物馆的资源优势,打造我县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科普宣传基地,定期不定期组织中小学生、社会各界参观学习;由检察院、法院、林业局、夹金山林业局等协作,在县域内规划一块区域,作为涉林犯罪案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责令当事人补种树苗的基地,既能有效地达到“补植复绿”恢复被破坏的生态,又能起到警示教育效果;由检察机关牵头,在检察院办公大楼内专门规划建设一个集惩治犯罪、警示教育、涉生态犯罪预防为一体的生态保护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