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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万工乡双合村原村委会主任冯芝平受贿案

发布时间:2014-08-04  来源:本站  点击量:3864  

案例八:汉源县万工乡双合村原村委会主任冯芝平受贿案

1、犯罪人基本情况:

冯芝平,男,生于1970年9月24日,汉族,四川省汉源县人,初中文化,汉源县万工乡双合村原村委会主任。

2、简要案情:

2009年至2011年期间,犯罪人冯芝平利用担任汉源县万工乡双合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之便,在双合村通村公路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和工程完工后,分两次收受工程负责人贿赂款共计25000元;2011年年底,在双合村村级公路维修整治工程中,收受工程负责人贿赂款10000元。

此案经人民法院审理,以受贿罪判处冯芝平有期徒刑三年,追缴违法所得35000元。

3、点评: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民政策和措施,下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并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大大推进了新农村建设。但是,随着各级财政对“三农”投入的大幅增加,涉农职务犯罪呈日益增多之势。据统计,2008年1月至2011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犯罪案件26418件37615人,分别占同期贪污案件总数的27.2%和30.1%。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的大量发生,不仅影响了中央一系列支农惠农重大决策的部署落实和农村改革发展的稳定,损害了农民的利益,而且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为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危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职务犯罪力度,保障中央“三农”政策落实,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从2012年1月起,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全国检察机关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保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更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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