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授予汉源县人民检察院2010—2013年度省级 “文明接待室”称号。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自2011年把创建省级“文明接待室”列为全院奋进目标以来,把深化文明接待室建设、作为了解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一方面强化“文明接待室”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了检察长接待、文明接待评比、首办责任制、检察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心系上访群众,依法认真办理群众的控告、申诉和来信来访。另一方面,改善接待场所建设,配强业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技能练兵,使控申干警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同时,立足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全院一盘棋、积极开拓创新,全面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有效避免了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推动了控申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展示了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窗口”形象,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汉源县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和起点,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控申举报检察工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