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全市农口、水务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农业副县长一行百余人莅临汉源县清溪镇,参观考察我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该工程是我院重点跟踪服务的灾后重建项目之一,于2014年3月1日开工,总投资1250万元,面积3580亩,治理后的坡耕地将规划用于种植花椒、核桃、脆红李等经济作物,预计三年后受益农户人均年收入增长万余元。目前,工程已竣工验收并作为全市样板工程,已接待数批省内参观考察团,受到市相关领导高度评价。
该项目是汉源县检察院建立农村灾后重建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和乡、村、组预防联络员制度后第一个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实现了工程质量安全和干部用人安全的职务犯罪预防目标,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法制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