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知识
问: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是什么?
答:主要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上述人员和组织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问:是不是只要是和党员、干部有关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都能管、都能解决?
答:在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些群众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是管党员、管干部的,只要是和党员、干部有关的问题,认为纪委都能管、都能解决,便以干部失职渎职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为由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这其实是一种误解。中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监察厅明确要求,对于个人的利益诉求和矛盾纠纷,要通过行政复议、仲裁、司法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或者向主管部门反映。如,涉法涉诉、征地搬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经济纠纷以及群众与党员干部个人之间的矛盾纠纷等社会问题、社会矛盾,都不属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的范围,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不接收反映材料。
问:是不是向哪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就由哪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答: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举报件是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工作原则进行。简单地说,就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办理,即市纪委监察局办理反映市委管理干部(即县处级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件,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级部门纪检组(纪委)办理反映本辖区(单位)管理的乡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收到属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权限的信访举报件,将会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为减少中转环节,提高办理效率,建议群众直接向所在辖区的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问:只有实名举报才会受理吗?
答:实名举报便于核查,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进一步了解情况,掌握更多线索,较快查清问题。工作实践证明,实名举报的成案率和查实率都要高于匿名举报,因此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对实名举报件优先办理、及时办结,并替举报人严格保密、全程反馈。同时,对匿名举报件中举报线索比较具体、可查性较强的,纪检监察机关也会调查处理。为方便与举报人沟通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我们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并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
问:对干部违纪和个人诉求交织的信访举报件,纪检监察机关怎么办理?
答: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明确要求,对以举报干部违纪为名,实质反映个人诉求的,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对举报干部违纪和个人诉求相互交织的信访举报件,纪检监察机关只查处干部违纪问题,对个人诉求则转主管部门处理。
问:纪检监察机关有哪些途径接受信访举报?
答:信访室是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具体受理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部门,目前主要有五种方式受理信访举报:一是来电,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为“12388”;二是来访,直接到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室或指定接待地点进行举报;三是来信,向各级纪委监察局信访室写信举报;四是网络,通过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网站进行举报;五是远程视频约访。群众如需通过视频方式向市纪委监察局举报县处级干部违纪问题,可提前与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室(电话12388-9)预约,市纪委可通过远程视频约访方式向举报人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