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十佳政法标兵”王明甫简介
王明甫,一位从检近30年的检察官。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000多件,无一冤假、错、漏案件发生,充分履职尽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确保一方平安。“4·20”芦山地震后,一直奋战在灾后重建第一线。作为清溪镇同心村第一书记,他帮助村民建房选址,协调各部门,解决建房困难;给村民上法治课,及时纠正生产生活安全隐患;解决同心村用水难问题,圆满完成灾后重建任务。组织村组干部群众先后两次外出考察学习乡村旅游。被县委、政府嘉奖,评为优秀第一书记,记“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三等功。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十佳政法标兵”
王明甫同志是一位年过五旬,从检工作近三十年检龄的检察官,三十年来一直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始终如一的工作态度、优秀的工作业绩,践行着一名政法工作者的铮铮誓言,多次受到市、县表彰奖励。他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检察机关的形象,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2013年“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他第一时间赶往汉源县清溪镇和九襄镇,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在抗震救灾期间,他多次为当地群众开展法制讲座,深入基层,为灾后重建工作添砖加瓦。在灾后恢复重建中,他帮助困难户重建房屋,并帮助众多重建户排除房屋重建后的安全隐患。他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心尽责,用心做好每一件事,用实际行动践行一个检察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严格执法 依法办案
王明甫同志1988年11月进入检察机关从事检察工作,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长达二十年,先后任公诉科长、侦监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二十年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000多件,无一冤假、错、漏案件发生,充分履职尽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确保一方平安。
敬业奉献 做群众的贴心人
王明甫同志是汉源县检察院派驻九襄检察室工作人员。在九襄镇和清溪镇,他的工作获得了当地群众的认可。认可背后,是辛勤的付出。2013年“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汉源县成为重灾县之一。汉源县检察院庚及成立了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派驻九襄检察室的王明甫同志和相关科室的人员一起到县检察院联系的清溪镇和当地的党委、政府一起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王明甫同志深知这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责任重大。他到达灾害现场后,和工作人员一起了解灾情,采取各种措施降低和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督促相关部门将救灾、救济款物及时送到受灾群众手中,让灾民亲身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4·20”灾后恢复重建开始后,按照中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院党组又派王明甫同志到清溪镇参与灾后重建工作。他作为检察机关派出参与灾后重建的检察工作人员,按照检察长的指示和工作安排,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充分将检察职能与灾后重建工作相结合。
2013年5月2日,他利用在“清溪镇‘4.20’地震房屋受损评定工作培训会”召开的机会,向镇、村、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作法制讲座,“首先灾后重建要严格程序;要科学重建、廉洁重建、在阳光下运行;镇、村、组干部不得插手灾后重建,陷入非法利益格局;严格执行灾后重建政策;检察机关为灾后重建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到现在,很多重建户还清楚地记得王明甫所讲的内容。在确定重建户和受损房屋过程中,他和联村干部一起,多次深入受灾户家中,经过复查、核实,清溪镇共9个自然村,有1944户农户有不同程度房屋受损,依照有关规定标准要求,确定重建户有1279户,维修加固户有665户。
灾后重建 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2014年1月,春节即将来临,清溪镇尚有13户特困户的灾后重建房屋没建成,这些重建户有的是孤儿、有的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有的家中有残疾人。为了这些受灾户能住上新房,过一个温暖的春节,王明甫和汉源县检察院领导一起,冒着严寒,顶着雪花,和镇、村、组干部一起想办法,采取各种措施,多次到施工现场,根据天气寒冷的特点,改善施工工艺,组织群众互帮互助。在不到二十天的时间,将13户特困户的房屋建好,让这13户人住进了新房,在时间节点内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
2014年12月,灾后重建工作进入冲刺阶段,有的房屋主体尚未完工、门窗未安装、供排水未完成。一方面他和相关部门人员一起协调施工队伍加紧施工,另一方面和清溪的联村工作人员一起到九襄镇督促做门窗的老板加班加点做门窗,并派人在现场守到做门窗,按时完成任务。他为完成灾后重建任务,不知放弃多少个休息日,就连今年的元旦也没有休息。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灾后重建中,涉及群众的事,无论大小,只要需要,他都要想办法帮助解决。同心村一组一灾后重建户的房屋建好后,联通公司的通信光纤从其房中横穿而过,长达数月这久,致其无法安装窗玻璃,镇上工作人员多次协调无果。他接手后,按院领导的安排,多次打电话和公司主管人员、施工人员联系,终于把光纤割结,让该重建户顺利安上窗玻璃。
脱贫攻坚,为村民致富出谋划策
在全市选派的众多第一书记中,今年54岁的王明甫已算大龄干部,但他对精准扶贫工作一点也不含糊:“我是清溪镇(新黎村)人,能在退休前为家乡发展尽一份力,我觉得很值得。”王明甫立志要带领群众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同时,解决制约同心村发展的用水难问题,也是王明甫的工作重点。由于原供水设施年久失修、水管老化等原因,村民生产生活用水难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地势较高地区,农业生产灌溉用水十分紧张。在王明甫的积极奔走和协调下,汉源县水务局为同心村提供管道设施,帮助更换陈旧供水设施,保障村民生产生活用水。其中同心村四组共66户185人,长期以来都饮水困难,2016年8月,在检察院的协调下,经过长期的准备工作,这一项目终于开始实施。从海拔2200米的泥巴山上取水源,管道总长3700米,在这样的情况下全村自愿每户最少2人参与施工建设,积极性特别高。每次王明甫去查看施工进度的时候,村民们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说政府解决了他们村最大、最关心的难题,他们心存感激。
他就是这样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心尽责,用心去做好平淡的每一件事,用实际行动践行一个检察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