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近日,汉源县检察院召开刑检工作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侦监科、公诉科、未检科、刑检局全体干警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分管副检察长刘佳栋同志主持。
会上,检委会专职委员、公诉科科长马乾林同志再次带领参会人员一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并且通报了前期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情况。
随后,分管副检察长刘佳栋同志传达了8月2日“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并作了总结讲话,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明确目标、增添措施,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对涉黑涉恶案件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落实好办案质量,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三是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不断将专项斗争引向深入。按照兰树林检察长提出的“摸排线索、提前介入、专班审查、严格执法、参与治乱”的20字工作方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切实开展好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