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乐山市金口河区与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接壤部位,2001年12月经国家地质遗迹评审委员会评审,列为第二批国家级地质公园,总面积约404平方公里。地质公园内集峡谷、急流、奇峰、湖泊、典型地质剖面、珍稀动植物、历史文化古迹和民族风情于一体,是最佳地质景观观光、生态旅游、科学考察、攀岩漂流、探险旅游的基地,是西南乃至全国不可多得的峡谷旅游资源。
7月3日上午10时,汉源县人民检察院牵手金口河区人民检察院、甘洛县人民检察院在四川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隆重举行“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跨区域生态保护联动工作机制”启动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参加此次启动仪式的有三地市(州)、县(区)两级检察机关和汉源县政法各部门、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及汉源县永利乡人民政府、乌斯河镇人民政府,以及国电大渡河瀑布沟发电有限公司等单位共计八十余人。四川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吴华斌、汉源县委副书记何晓东、瀑电总厂党委书记魏文龙、雅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董敏雷、凉山彝族自治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沙马伟古、乐山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丁远新、汉源县检察院检察长兰树林、金口河区检察院检察长杨坤、甘洛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华晷参加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雅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军主持。
启动仪式上,汉源县委副书记何晓东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他首先向到会领导和嘉宾表达了热忱的欢迎,对汉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金口河区、甘洛县检察机关建立“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跨区域生态保护联动工作机制”给予了充分肯定,赞誉“三地携手迈出了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生态保护的关键一步”,同时,对三地今后的工作提出坚持团结协作、携手应对挑战、共同开发保护的殷切希望。随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吴华斌发表讲话,他强调,良好的生态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护航,检察机关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力量,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全省各级检察院要主动作为,积极作为。他要求三地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联动工作机制的规定,在大峡谷生态保护中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为全省跨区域生态保护提供成功的经验典范。最后,三地检察长现场举行了庄严的签字仪式,正式签订了《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跨区域生态保护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了地质公园区内的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大疑难案件的提前介入和交叉督查机制、调查取证协作机制、联合行动机制、共同调研和联席会议机制。该会签为解决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发现难、打击难、取证难、监管难、移送难、诉讼难等问题,共同推动水资源、生态资源、矿产资源等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启动仪式后,三地两级检察机关庚即联合开展生态保护巡查工作。首先到国电大渡河瀑布沟发电有限公司,调研该公司对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举措,并到瀑布沟电站大坝泄洪洞处现场参与公司的增殖放流活动。随后,前往永利乡古路村天梯口,巡查当地彝族同胞的生产生活、旅游开发等情况,了解地方发展对国家地质公园的影响和保护举措。其后,巡查了大渡河峡谷金口河区段,查看了当地政府对国家地质公园动植物的保护情况。
巡查工作结束后,在金口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大渡河峡谷生态保护三地联动工作会”,对本次联合巡查进行总结,并对下一步的联动工作进行了深入谋划。吴华斌主任对本次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提出两点要求:一是不能为建机制而建机制,一定要将机制用起来,找好检察职能着力点;二是要继续在联动上下功夫,整合相关职能,联合各方力量,形成生态资源保护合力,充分发挥联动机制的积极作用,并将联动工作拓展到全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