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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诈骗民营企业财物的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发布时间:2019-09-03  来源:本站  点击量:12385  

2019年2月20日,汉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李潘林、潘艺鹏、李超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2018年9月,李潘林、潘艺鹏受福建泉州国光工贸有限公司委托向汉源乾盛矿业有限公司提货过程中私自变卖部分硫化锌精粉,2018年12月,李潘林、潘艺鹏等人为隐瞒私自变卖硫化锌精粉的行为以及侵占尚未从四川省乾盛矿业有限公司提出的锌精粉,用900余吨毫无价值的尾矿冒充硫化锌精粉发给福建泉州国光工贸有限公司,涉案数额达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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