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按照通气会会议安排,我就2017年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做一个通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2017年办案基本情况
2017年,我院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8件1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件6人;渎职侵权案件5件5人。通过办案,追回赃款37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所办案件,均于9月底前全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目前,已提起公诉2件5人,法院已判决1件1 人。
在严厉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我院始终坚持“以打促防,惩防并举”的工作方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机结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力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到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部门上法治课10余次,进村入户宣传20余次,散发预防职务犯罪学习资料1000余份;到发案单位座谈10余次,主动帮助发案单位分析发案原因,查找管理漏洞,向发案单位提出书面和口头检察建议10余条,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得到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赞扬。
二、主要做法
(一)慎密初查,周密部署,突破窝串案
今年初,按照高检院、省市院的统一部署,我院积极响应,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谋定而后动,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基层,主动关注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微腐败案件上,主动出击,积极摸排线索,春节后,即获悉太平镇钟灵村村支两委在实施灾后重建项目中,利用村干部的亲属挂名实施工程的情况。我院反贪局及时对2013年以来钟灵村实施的灾后重建工程情况进行搜集,并对涉及工程的相关人员和村支两委人员关系进行梳理后,村干部利用亲属挂名,伙同套取工程款的事实始露端倪。专案组在短短的20余天内查明了太平镇钟灵村村支两委王某某、黄某某等4名村干部伙同套取工程款30余万元予以私分的犯罪事实。该案件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案件,直接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直接伤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情,王某某、黄某某贪污一案被查处后,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得到县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贪渎并重”,查微析疑,渎职侵权案件查处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7年,我院坚持“贪渎并查”的工作方针,在查处贪贿案件中主动发现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在办理渎职侵权案件中查找贪贿案件线索,使反贪、反渎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7月初,我院立案查处了县纪委移送的芦山县根雕管委会主任王某某涉嫌受贿一案,同时查处了包括王某某在内的4人涉嫌渎职犯罪,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人民群众拍手称赞,党委、政府高度肯定。
(三)侦防结合,不断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并不是我们工作的最终目的,我们始终坚持以查处促预防,以预防减少发案,以少发案促进廉洁。一是每一件职务犯罪案件侦结后,我们及时总结,认真分析发案原因,并主动与发案单位座谈,帮助发案单位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检察建议方式帮助他们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以防止类似情况再度发生;二是积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宣传;三是利用集中宣传、脱贫攻坚等工作散发资料,宣传法律,多种形式,不拘一格;四是到有关单位上法治课,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廉洁意识,切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三、主要体会
(一)党委和上级院强有力的领导、关心、支持,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有力保障
我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能取得较好成绩,得益于党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无私关心和大力支持。县委主要领导对我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态度明确,旗帜鲜明,绝不护短,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排除障碍;市院党组更是高度关注,大力支持。市院反贪局、反渎局根据我院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个案指导,到技术服务,从派员排阻,到案件审讯突破,从案件办理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到破除案件查处的“瓶颈”,始终给予全力、全方位支持,有力地保障了我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院党组的高度重视,认识统一,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前提
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是检察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为才有位,只有办案才能彰显检察权。为此,院党组始终把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作为全院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党组一班人始终秉持“不抓办案就是失职,不会办案就是不称职”的原则,统一坚持按照讲责任讲担当,讲方式讲方法,讲法治讲规范,讲效率讲效果,讲协调讲配合,讲纪律讲管理的要求开展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一是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分管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再忙也坚持参与每一起案件的分析研判,再累也坚持到第一线掌握、了解办案情况,出谋划策,即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二是坚持全院“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整合资源,整体联动,配齐、配强侦查队伍,在“人、财、物”上向侦查部门倾斜,随时为侦查部门做好充分的后勤保障;三是在本院经济条件尚不宽裕的情况下,仍然坚持科技强检道路,不断更新侦查设备、设施,改善侦查工作条件;四是注重加强侦查队伍培养锻炼,针对贪污贿赂犯罪发展变化的新趋势,开展岗位练兵,并积极选派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培训,拓宽视野,把干警潜能转化为队伍的现实战斗力,从而为反贪工作的科学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反贪干警敢于担当、奋力拼博、无私奉献、主动作为,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关键
我院反贪局、反渎局、职务犯罪预防局共有干警4人,人少事多的情况长期存在,对此,侦查部门的每一位干警毫无怨言,工作不分彼此厚薄、份内份外,讲团结、顾大局,始终服从服务于案件侦查工作需要。从检察长到分管领导,从部门负责人到一般干警,顽强拼搏,精诚团结,熬更守夜,更是彰显了自侦干警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的可贵品质。截止目前,反贪干警基本上没有休过节假日,70%以上周末都在办案中度过,彻夜鏖战成了反贪干警的寻常事。副局长陈柳洁,因为办案长期回不了雅安的家,不足半岁的儿子对他很陌生;干警高阳为了办案,很少陪伴刚怀孕不久的新婚妻子;法警队长王静长达5个月抽不出时间回老家看望父母亲。正是他们的顽强拼搏,忘我工作,保证了我院职务犯罪工作步入全市前列。
(四)与纪委、公安的密切配合,无缝衔接,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重要基础
我院今年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有部分为窝串案,案件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破案难度之大是可想而知的。我院主动与县纪委、县公安局加强配合、沟通,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从而确保案件快速突破。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仍需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攻坚求突破,拼搏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对标先进,对照目标,补短板、抓规范、强素质、提质效,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为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大局,为建设“秀美芦山·生态强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