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源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检察院检察长兰树林所作的《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情况报告》,并以全票赞成通过审议。
会上,兰树林检察长从“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未检产品” “以试点和创新工作为重点,倾力打造‘阳光路上’未检品牌”等方面详细阐述了汉源县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具体举措和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会议认为,县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始终坚持以预防为途径,打击为手段,以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内容,以帮教转化为目的,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勇于创新,丰富了“阳光路上”的内涵和外延,践行了“阳光路上,法律相伴”的初心和使命,敢于担当,推动了我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体系的建设,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充分肯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的同时,会议也指出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干警自身建设与专业化要求尚有差距,特别是在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处理重大复杂案件的能力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宣传没有形成合力,在部分层面、部分区域存在空白点,未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格局。三是在主动监督,形成合力,共同构建社会支持体系上有待拓展和提升。会议提出审议意见,一是要按照专业化、规范化要求,加强干警培训,提升干警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二是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特别要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及我县区域现状,结合新旧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从根本上减少犯罪诱发因素,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增强主动监督意识,巩固、拓展、提升社会支持体系,倾力打造优质“未检产品”,最大限度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在今后的工作中,汉源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的审议意见,依法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努力开创未检工作新局面,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