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本站域名由“yalsjcy.gov.cn”更改为“www.yasjcy.gov.cn/ls”,原域名“yalsjcy.gov.cn”不再使用。请您及时更新浏览器收藏夹或直接使用新域名访问本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检察活动 - 公益诉讼

四川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9.25污染环境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9-06-10  来源:本网  点击量:3975  

四川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

“9.25污染环境案”提起公诉

 

近日,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由四川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9.25污染环境案”由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2018年7月份,被告人张光熙、聂海峰与被告人汤龙海、黄崛、黄楷、高志明、常忠良、李立勤、李志成9人共同出资,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芦山县太平镇原沙树坪废旧煤矿内,修建并安装利用废旧电瓶炼制铅锭的厂房、设备。后张光熙、聂海峰等从成都德鑫废旧回收有限公司购买废旧铅蓄电池,在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雇佣多名工人将废旧电池拆解,炼制铅锭。期间,张光熙、聂海峰等总共非法处置废旧铅蓄电池不低于200吨。案发后,经专家组人员认定:确认现场处置的废旧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HW49 900-044-49。经监测:分解车间土壤中铜、铅不达标。露天沉淀池、电瓶内液体收集池铜、锌、铅、镉、PH值等均不达标。经检测:1#铅块含量为99.51%,2#铅块含量为99.62%。

上一篇 下一篇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中国长安网 四川长安网 人民网 新华网 正义网 法制网
COPYRIGHT © 2024 http://www.yasjcy.gov.cn/ ALLRIGHT RESERVED. 蜀ICP备14008228号-1
版权所有: 雅安市芦山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雅安市芦山县迎宾大道173号 技术支持: 程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