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安全教育、问题整改,压紧压实网络安全责任,持续提升网络安全意识,修补网络安全体系短板,切实保障信息网络安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网络安全责任。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牵头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网络安全工作,检查指导全院网络安全工作开展。同时,制定《芦山县人民检察院网络安全责任制度》,坚持“一用双责”,明确网络设备“谁使用谁负责”、“干警出错,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原则,切实将网络安全责任压实到每一个干警身上,以责任落实促网络规范使用。
二是强化安全教育,持续提升网络安全意识。党组书记、检察长多次主持召开全院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采用“线上+线下”学习模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学习便捷性,发挥“星期五课堂”的长效性,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切实筑牢网络安全意识防线。积极组织干警观看网络安全警示教育片,通过了解泄密、窃密事件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的巨大损失,不断提高自我警惕、树立网络安全意识。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修补网络安全体系短板。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全院网络使用、外设接入、信息导入导出、台账登记等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更正,对存在的漏洞及时修补。同时,对上级部门在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落实专人跟进,坚决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打牢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