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人民检察院
自侦部门前往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学习交流
12月26日,代理检察长白新、反贪局局长余有庆带领我院自侦部门全体干警前往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学习交流,与汉源县院自侦部门的干警进行了座谈交流。
会上,汉源县院反贪局局长肖遥对汉源县院近几年的反贪反渎工作作了简单的介绍,并就反贪线索储备、案件立案侦查、案件查处重点领域等方面向我们详细讲述了汉源县院反贪工作的模式,听后获益良多。
芦山县院新任检察长白新,原担任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对汉源县院自侦部门的工作情况十分了解。座谈会上,白新检察长充分肯定汉源县院反贪工作模式,一是严格遵守办案程序。汉源县院自侦部门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案件,保证案件质量与办案效率;二是掌握检察工作主动权。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汉源县院充分掌握侦查工作主动权,积极吸取各方力量,全盘掌控案件进展,保证公正司法;三是多角度挖掘案件线索。汉源县院对群众举报的相关涉嫌犯罪的干部十分重视,指派专门力量深入挖掘基层腐败等高危领域线索,不断储备案件线索,形成良性循环。白新检察长希望通过这次的学习交流能逐步补齐芦山县院在反贪工作上的短板,反贪局局长余有庆表示将在以后的工作当中多点谋划,争取反贪反渎工作更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