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芦山检察院结合对雅安市纪委查处的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和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的学习传达,积极主动开展警示教育,以确保检察队伍纯洁。
据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落地生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芦山检察院将采取以下措施,不断强化队伍的教育管理。
一是深化教育,强化管理。教育全体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警钟长鸣,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深刻吸取教训,自觉严格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二是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四个意识”,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中。三是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不仅要以身作则、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更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四是纪检监察部门要敢于担当,切实履职,用担当诠释忠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腐败问题敢于亮剑,真正使各项制度落地生根、产生震慑。五是以全市检察系统开展的“学、赶、超”活动为契机,努力提振队伍精心神,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和建设“秀美芦山.生态强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并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