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四川雅安地震,17时00分,雅安市芦山县发生6·1级地震;17时03分,雅安市宝兴县发生4·5级地震。地震发生后,雅安市检察机关迅速启动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积极服从党委政府统一安排,组织检察干警开展灾情排查,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
一、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抢排险情。“6·1”芦山、宝兴地震发生后,雅安市检察机关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排查全市检察机关人员及办公场所受灾情况,确认全市检察院人员及家属人身安全及办案安全。根据排查情况,市检察院指导宝兴县检察院迅速做好抢险自救工作,采取部分干警查看山石滚落情况、部分干警机动入楼形式,迅速开展机关大楼受灾情况初步检查、应急物资抢救等工作,减轻县域抢险救灾负担。
二、积极响应号召,迅速部署救灾举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范文清第一时间带领检察干警前往联系县宝兴县,指导抗震救灾工作。并对全市检察干警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坚决服从党委统一安排部署,分工负责,全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二是要做好灾情值班、应急处突方案及人员落实,坚决打击各类涉灾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再次排查办公办案设施设备,重点排查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确保办案安全与人员安全;四是要迅速组织市检察院党员志愿先锋队做好准备,随时待命。
三、监督转移在押人员,确保办案安全。根据市检察院统一安排部署,宝兴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安排驻所检察官了解受灾情况,全力协助看守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调做好在押人员稳控工作,经联络雅安市监管支队统一协调,连夜配合、监督看守所完成全部在押五十余名人员转押工作,确保监管场所正常秩序。雅安市检察院同步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其他3个驻所检察室、1个驻狱检察室开展震后安全隐患排查,协同监管场所开展工作,及时掌握监所动态。目前,全市范围内各监管场所基本安全,在押人员情绪稳定,无人员伤亡。
四、积极投入抗震救灾,保障群众安全。芦山县检察院检察长带领党员干部赶到震中太平镇,详细了解受灾情况,协助联系村村干部疏散群众,帮助搭建临时安置点。
五、全力防范风险,确保社会稳定。全市检察机关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在岗值班和信息预警等制度,确保问题处理及时、风险化解及时。
作为联系宝兴县的市级领导,市检察院检察长带队走访宝兴中学、宝兴体育馆、灯光球场三大安置点,看望慰问受灾群众及执勤干警,督导救灾物资发放及灾区治安维稳工作,并前往县民政局救灾物资仓库,指导规范救灾物资接受及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