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芦山县检察院干警在联系村五星村查看地震受损情况时得知,村中老人黄某某因子女赡养矛盾纠纷,独自居住在地质灾害点的老旧房屋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带队领导袁永平副检察长立即协调村组干部、派出所民警同检察干警一起找到黄某某和她的四个子女,通过耐心的讲理讲法,促成四子女轮流照顾黄某某,在检察机关草拟的赡养协议上签字,目前黄某某已搬离了地质灾害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