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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保护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17-08-16  来源:本站  点击量:1927  

近日,芦山县检察院召开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白新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会。

会上,白新检察长就做好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他强调,一是要立足检察职能,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认真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和“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活动”, 紧密结合芦山县实际,同多部门会签“两个专项活动”相关文件,推动芦山县“两法衔接”机制落实,形成打击犯罪合力。依法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采伐等破坏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的犯罪,通过惩治手段有效遏制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发案率。二是要加大查处生态环境监管领域职务犯罪力度,稳步推进涉生态环境犯罪预防工作。制定出台《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环境资源,维护一方社会稳定,为“秀美芦山•生态强县”保驾护航的实施方案》,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预防犯罪的先期屏障作用,促使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重点真正从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对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行为进行重点摸排,力争发现和查处一批行业性、系统性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特别是对负有生态环保工作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预防,严肃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背后隐藏的职务犯罪。三是要支持公益诉讼,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对于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既可以依据刑事法律追究其犯罪行为,又可以依据民事法律通过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达到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效果;对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法律法规,通过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根据案情需要,依法提起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四是要切实做好环保法制工作,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为宣传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多角度、多触点开展生态环境法制宣传,提升社会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发展,营造依法保护生态资源的法治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一方面,要制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利用检察微博、微信、互联网、新闻媒体及检察开放日等多种形式,集中公开一批典型案例,正面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另一方面,注重利用庭审这一宣传方式,用现实案例教育群众,使公众了解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引导当地企业特别是排污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帮助企业树立保护生态资源、维护自然和谐的意识,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再一方面,要深入开展“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公益教育,深入企业、学校、村社,以案说法,强化教育警示效果,振慑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方便群众举报、投诉环保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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