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护航大熊猫国家公园芦山片区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近日,芦山县检察院与县林业局会签《芦山县检察院芦山县林业局大熊猫国家公园芦山片区公益诉讼工作站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十八条,其中明确了大熊猫国家公园芦山片区公益诉讼工作站的职能,列明了工作站重点收集、摸排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范围,建立了日常信息交换机制、案件线索移送机制、重大情况通报机制、专业支持机制、健全案件线索举报机制、联席会议机制、预警机制、联合业务培训机制、宣传联动机制等。
该《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为全面落实“生态强县”发展理念,充分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大熊猫国家公园芦山片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