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雨城区院、芦山县院 6月26日当天,市院和雨城区院共同开展主题为“弘扬正气,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宣传活动,参加市、区各部门在市区新民街的集中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禁毒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市院和芦山县院干警在芦山县城十字街头,设点宣传,现场接受法律咨询5人次,发放宣传手册16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600多份,群众观看宣传挂图100多人次。
汉源县院 一是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严厉打击涉毒犯罪。上半年,汉源县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贩卖毒品案件12件19人,容留他人吸毒2件2人,其中提起公诉贩卖毒品案8件15人,容留他人吸毒案2件2人。法院对提起公诉的贩卖毒品案已全部判决,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7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6月25日,在公捕公判大会上,汉源县法院对被告人包某等5人贩卖毒品案进行公开宣判,包某等人被分别判处四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是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涉嫌贩卖毒品案中成功追诉漏罪2人。三是在学校及人口集中区多形式进行大规模禁毒宣传。6月26日,汉源县院联合汉源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司法局、疾控中心等单位在汉源县东区菜市口,向社会公众、学生进行禁毒法制宣传。
荥经县院 一是借力庭审积极开展禁毒宣传。通过出庭支持公诉、科技示范庭等形式大力宣传毒品的重大社会危害性,教育旁听群众谨慎交友,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二是积极编排禁毒小品,以生动的表现形式进行禁毒宣传,专门编排了小品《上访》,“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在县城街心花园表演。三是积极参加“6.26”禁毒集中宣传活动。组成禁毒宣传队,在县城街心花园处设立宣传服务点,利用悬挂禁毒展板、摆放毒品仿真物品、发放禁毒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行人宣传毒品危害。禁毒宣传活动中,共计发放资料1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余人次。
名山区院 6月23日至27日,宣传周活动紧紧围绕“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这一主题,采取检察长接访、上街设点宣传、送法进乡镇、利用微博、微信、门户网站宣传等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宣传检察机关推进检务公开及强化自身监督的制度措施,宣传举报工作制度与举报的方式方法。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通过宣传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反腐败的力度和成效,提高人民群众与腐败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举报宣传周期间,参加举报宣传干警12人,设立宣传点2个,张贴宣传挂图8幅,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出动宣传车2台。
石棉县院 石棉县检察院积极参加县禁毒委在县城百货公司门口组织开展的“禁绝毒品、人人有责”大型禁毒宣传咨询活动。活动中,新颖的宣传资料、禁毒宣传人员的耐心讲解,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群众的围观和参与,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禁毒知识,营造了“吸毒可耻、贩毒有罪”、“禁绝毒品、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受到了广大群众称赞。在宣传、咨询活动中,检察院干警重点针对未成年人和青年人,结合具体案例深入浅出的介绍毒品对社会、对家庭、对个人的危害,希望广大青少年爱惜身体,远离毒品,充分认识毒品的危害性,从心灵深处厌恶毒品,远离毒品。此次活动发放检察院印制的禁毒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30余人次。
天全县院 6月25日,天全县院在城区人员密集的茶马广场,通过悬挂禁毒宣传标语、展出展板、发放禁毒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进行禁毒宣传。宣传活动引来大量群众前来观看、问询,广泛地宣传了毒品的危害性,并向群众介绍了传统毒品、新型毒品的种类、特征、危害以及防范方法。刘奇检察长带领干警参加了该县今年来收缴的10余吨新型制毒原料麻黄草的集中销毁活动,来自各禁毒成员单位的代表和数百名群众一同目睹了焚烧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