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助力行政检察提质增效。近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与芦山县司法局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机制),工作机制在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协作支持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促进了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的紧密衔接。
《工作机制》共十条,明确建立了信息通报、联席会议、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案件线索移送等6项制度,实现了检察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衔接,同时《工作机制》还指出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在立足各自职能职责,注重良性互动、常态沟通、相互支持的基础上凝聚监督合力,以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治理能力为目标,共同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能力和行政执法监督水平。
下一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将与芦山县司法局加强深层次交流协作,进一步抓好《工作机制》的具体落实,强化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同向发力,实现“1+1>2”的效果,着力推动平安芦山、法治芦山建设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