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维护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4月11日上午10时,芦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首次组织对新入矫的5名社区服刑人员举行集中宣告。芦山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副局长张黎及干警徐永、芦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彭文涌、乡镇司法所所长及司法助理、社区服刑人员及其近亲属共计20余人参加了此次宣告。
宣告仪式上,首先由社区矫正中心负责人冯波宣读会场纪律,并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享有的权利、义务和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芦山县检察院张黎同志在讲话中希望服刑人员一是要从思想上引起重视,树立刑罚意识,以积极向上的态度接受矫正改造;二是要服从司法机关的管理,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按时参加学习,公益劳动,遵守关于请销假、禁止令的相关规定;三是引以为戒,不要再触碰法律底线,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县公安局彭文涌针对治安管理处罚和收监执行的有关规定进行讲解,并希望服刑人员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
最后,该5名社区服刑人员分别进行入矫宣誓,并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宣告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大家纷纷表示要痛改前非,做一个对社会、他人有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