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男,汉族,四川邛崃人,1990年7月出生。现任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工会委员会主席、三级主任科员。
分管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意识形态、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依法治县等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党史学习教育、检察宣传、表彰奖励、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改革、保密、档案、修志和年鉴、代表委员联络、群团(工青妇)、文秘写作、退役军人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联系乡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检务督察、纪检监察、网格化管理、文体活动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