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地方党委负责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同地方党委做好检察院领导班子的考核、配备及后备干部的考察工作,办理有关任免手续;负责检察机关宣传、检察干警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检察系统机构、人员编制工作以及检察机关的专业技术职称、工资津贴、福利待遇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检察院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政治、生活待遇等老龄工作;负责对检察官、司法警察的管理、考核、晋级、晋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