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灾后重建工程项目多、资金量大,容易诱发职务犯罪的实际,灾后重建一年来,市检察院先后下发《关于在抗震救灾期间切实加强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通知》、《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进灾后科学重建廉洁重建的实施意见》,对预防和查办涉灾职务犯罪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两级检察机关创新工作载体,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力促进了灾后科学重建、廉洁重建。
一、开展行贿档案查询严格市场准入。将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等通过招投标方式实施的财政投资、社会捐建、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纳入行贿档案查询,防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参与灾后建项目。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543件(次),涉及单位718家、个人529人。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家单位、3名个人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取消了其参与灾后重建项目的投标资格。
二、构建三级预防网络促进廉洁重建。建立“乡村组三级预防联络员”工作机制,对政务、村务、财务实行常态化监督,促进救灾资金、重建资金、惠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名山区院在全区10个乡镇建立三级预防联络员机制,构筑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大格局,将廉洁重建延伸到基层。天全县院在该县大坪乡建立“廉政重建监督员”制度,对灾后重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招投标、资金管理、物资采购、质量安全等开展全方位监督。雨城区院在上里镇庙圷村建立了“灾后重建便民惠民服务点”,将法律服务下层到灾后重建项目点。
三、丰富预防宣传形式提高廉洁意识。一是制定廉政节目。雨城区院录制《雨城廉政》专题节目在电视台滚动播放;芦山县检察院制作《检察官说法—涉灾职务犯罪预防》节目在县电视台和县城公共LED电子屏滚动播出。节目通过情景短片、释法说理、典型案例警示、检察官提醒、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警醒广大干部切实预防在灾后重建物资管理、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管、资金拨付等环节可能发生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行为,鼓励广大群众对职务犯罪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二是发送廉政提醒函。芦山县院向全县110余个部门及乡镇发送《检察官提醒函》,提醒在承办、参与或服务灾后重建的基层干部切实预防灾后重建物资管理、资金使用、项目监管、职权行使等环节可能发生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行为;市检察院在受灾较为严重的街道社区、乡镇村组、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灾后新村聚居点、灾后重建项目建设现场及工程指挥处所张贴《警.正.廉.福宣传年画》。三是发放预防手册。市检察院编印《抗震救灾重建家园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手册》6000册,联合市纪委编印《典型案件警示录》3200册,赠送给广大干部,警示公职人员履职情系灾民勿忘清正廉洁,告诫公职人员尽责心系群众勿忘敬畏法权。四是开展法制讲座。一年来,两级检察机关共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40余场次,1万多人次参加了预防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