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控告人、申诉人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提出远程视频接访申请,并提交预约申请表、控告申诉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
二、控告人、申诉人申请视频接访的预约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控告人、申诉书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
(二)申请远程视频接访的检察院;
(三)预约远程视频接访的主要事项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