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核心目标,以提升汉源形象为主要任务,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广泛动员全院干警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在参与中接受教育、提高素质、深化创建,为建设“大美汉源 区域中心”、创建文明城市提供助力。
强化组织领导。为深入推进创建工作,院领导高度重视,把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政治处、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事宜,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县创建办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组织召开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把创建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全院各部门,确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同时,结合检察机关工作实际,将创建工作、普法宣传、脱贫攻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有效推进工作。
强化内外宣传。在汉源县检察院官方网站、“两微一端”、LED电子显示屏等各个宣传媒介上,通过发布信息、微信宣传、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同时通过检察开放日、会议学习、法治宣传等方式,助力全县宣传教育。
强化协作配合。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大会、大部会等形式,广泛动员全院各部门积极配合县级有关各部门开展创建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持续完善相关档案资料,推进创建工作高效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