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至27日,省院检查组一行5人莅临雅安对我市两级检察院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检查工作,检查组对市院以及部分区县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核查。26日下午,在市院开展检查工作,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万敏,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超平,监察处处长李茂强,计财处处长帅敏等陪同检查。
在检查中,检查组调阅2014年至2016年所有的会计凭证、明细账、总账、翻看附件,重点检查了财务管理内控制度、预算执行、“三公经费”、差旅费、办案特情费、固定资产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涉案财物扣押保管处理的情况等方面的工作、并随机抽选部分干警,认真听取干警对本院财务管理方面的意见。通过检查和详细汇报后,检查组认为我院党组领导高度重视,对我院财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特别是2015年至2016年财务处理规范严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开支资金依法合规,会计资料齐全完整,财务工作认真负责,并对我院2014年期间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瑕疵进行现场指导,提出整改意见。
在意见交换会上,万敏副检察长表示,感谢检查组一行的辛苦工作,并表示今后财务管理中针对存在的不足一定认真整改,更加严格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