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半年工作报告
2018年上半年,名山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省市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按照区委二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拼搏实干,打造亮点,在护航茶旅融合发展中努力提升检察工作实效,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围绕中心,促进名山健康发展
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中国茶都”的工作部署,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总结生态保护工作成果,撰写《2017年度办理和预防生态资源类犯罪案件情况的报告》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非法采矿犯罪5件5人,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促进了长期困扰我区的私挖滥采白鳝泥案件得到依法查处,有力维护了我区矿产资源秩序和政务环境。
通过实地调研、核查上报《关于对百丈湖湖面垃圾污染问题调查及处理意见的报告》得到区委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四月底,再次对相关地点进行实地调研、走访,发现该问题已经得到妥善处置。
二、坚持维护稳定,促近平安名山建设
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认真研究检察环节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具体措施,既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又要更加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名山。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截止五月底,批准逮捕54人,提起公诉73件113人。根据毒品类犯罪大幅上升的情况,加大打击毒品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毒品类犯罪10人,同比上升25%,起诉20人,同比上升33.3%。
(二)加强人权司法保护。完善检察环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12人不批准逮捕,无逮捕必要的6人不批准逮捕,无罪的2人不批准逮捕,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7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如:办理被不起诉人施某某交通肇事案和胡某某交通肇事案中,考虑到胡某某、施某某二人已年满65岁,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承办人员在多次听取被害人家属意见后,依法对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监督活动,对9名羁押必要性发生变化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建议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
(三)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一是积极开展四类人员出庭。制定《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案件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及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具体实施办法》,申请四类人员出庭共计2人。如在办理的袁某某故意伤害案中,针对该案辩护人对鉴定意见存在异议的情况,及时通知鉴定人出庭对鉴定内容、依据和过程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接受公诉人、辩护人、审判长的交叉询问,经合议庭认真评议,最终认定鉴定意见客观、合法,对被告人作出了有罪判决。二是着力推进多媒体示证工作,截止目前,在庭审中采用多媒体进行示证案件2件。如在指控陈某某涉嫌妨害公务一案,被告人陈某某在开庭审理时否认实施过暴力阻碍执法的犯罪行为,通过多媒体示证,当庭播放了被告人陈某某阻碍执法的视频资料等证据材料,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被告人陈某某无法再抵赖,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三、坚持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维护司法公正与维护司法权威相统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措施,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一)强化刑事侦查监督。以纠正有案不立、不当立案为重点,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3件,不应当立而立案1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以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为重点,依法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12人、不起诉6人,对应当逮捕未提请逮捕的依法纠正2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诉遗漏同案犯5人。
(二)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以纠正错误判决裁定为重点,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审查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裁定?件,对认定事实错误、量刑明显失当的案件提出刑事抗诉2件,其中1件已得到改判。通过严把案件质量,确保打击犯罪不枉不纵,为维护本地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强化民事行政检察。以强化民事行政审判、民事执行活动监督为重点,依法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结果监督案件3件、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案件1件、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公益诉讼上报线索数14件,立案数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在6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已有5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均已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目前已回复1件,本院已进行了行政审查,并做了结案处理。
(四)依法纠正违法行为。以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执法为重点,依法纠正执法司法违法行为,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2件、人民法院诉讼程序违法2件。
四、坚持从严治检,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积极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主题教育活动,制定出台活动方案,分解任务表,画出时间表路线图,形成了主要领导抓部署、分管领导抓推动、工作专班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川篇”等重要论述和市委“1485”总体发展思路、区委“四大提升工程”和“七大行动”以及雅安检察“1223”发展思路开展学习讨论。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形成专项调研文章12篇,客观真实反映检察工作服务区委中心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扎实推进“三基建设”。完成支部换届选举,民主选举分别产生党支部书记1人,委员2人,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发展2名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青年干警加入党组织,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全年组织干警参加省院第一期“学法大讲坛”,开展中心组学法活动4次,全院干警会前集中学法6次,开展检委会会前学法3次,组织干警到自贡学习考察16人次,参加在厦门大学举办的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素能提升培训班21人次。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网络培训,切实增强干警基本能力建设。1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1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记嘉奖,1名干警获四川西部片区公诉人论辩赛“最佳辩手”称号。
(三)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纪检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定期报告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责任书,与全院干警签订廉政承诺书。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和本院检察内网栏目,采取集中和分散方式学习党纪党规和检纪检规。坚持严肃正风肃纪和常态化督察,先后建立、修订和完善了《工作纪律》《车辆管理规定》《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办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党风廉政建设提醒诫勉追究制度》《检务督察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定期报告制度》《干预、插手、过问案件记录实施办法》等制度。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狠刹“四风”,将纪律挺在前面,开展执法司法建设年活动,规范干警司法行为,提升干警职业素养。
(四)不断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上半年受理提请逮捕案件47件76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3件113人,均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中登记、录入、分流,并制作电子卷宗,所办案件全部实现在线办理,全程留痕。统筹运用多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有力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公开生效法律文书57件,同步公开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程序性信息案件134条,保障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对检察办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坚持开拓创新,提升品牌形象
深入开展“检察蓝●党旗红”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打破以科室划分支部的界限,重新设置以强化法律监督,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创新发展为主题的“正义检察蓝”支部;以传播法治精神,推动检察宣传工作创新发展为主题的“风清检察蓝”支部;以实施关爱行为,推动检察便民服务工作创新发展为主题的“和谐检察蓝”支部,按照“以岗识人、以人择岗、人岗相适”原则,根据党员学历特长、性格特点、履职能力,把在职27名党员调整到新组建的支部。同时将非党的五名干警也编入支部,参加支部相关活动。构建党建+法律监督、党建+法治宣传、党建+便民服务、党建+检察文化四个体系,强化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发展,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2018上半年,在院党组和全体检察干警的努力下,我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推动检察工作有了进一步发展。我院作为区机关党建工作现场会唯一一个参观点接受全区与会领导观摩,获得好评。尽管如此,我们的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机制、措施还不能尽快适应。突出表现在新增监督业务未能有效开展,公益诉讼、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行政强制措施检察监督等工作进展缓慢,需要上级检察机关、区委、人大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二是与全区工作大局的融合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依然存在就案办案等问题,对某些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力度不够,需进一步将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三是司法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执行仍不够严格,检察信息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四是队伍能力素质亟待提高。存在人员少,知识结构不够合理,专业化程度不高,高层次、专家型人才匮乏等问题日益突出。面对这些问题和困难,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逐步加以解决。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从严治党、转型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在下半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检察机关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担负起检察机关新使命。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目标,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工作主题,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公益诉讼为龙头,不断开拓检察监督新领域,全面加强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和检务保障建设,为建设平安名山、法治名山,为名山绿色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理论,明确新时代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应对新时代司法机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职能的重大变化,确保名山检察院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党委政府一起承担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重任,为名山区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使命,集中精力保稳定促发展。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惩治各种风险型经济犯罪,着力打击网络电信等新型犯罪;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着力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积极服务精准扶贫战略,深入开展专项工作,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三是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积极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后的法律监督新形势,着力改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缺位、不到位的局面。深刻领会立法精神,牢牢把握“公共利益”代表的法律新定位,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有利于维护社会和公共利益,有利于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权威的重要意义。将公益诉讼作为一项“一把手”工程,对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通过内外联动,健全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扩展公益诉讼线索摸底排查。借助“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畅通信访渠道,不断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四是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带动全面从严治检,努力塑造检察队伍新形象。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坚持严字当头,压实“两个责任”,把“严”的要求贯彻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着力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监督条例,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现象,着力打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检察队伍。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