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坐落于蒙顶山脚下,于195年11月成立,1966年12月因“文化大革命”停止办公,1978年12月恢复建制行使职权。现有政法专项编制30人、事业编制4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正式职工30人。司法体制改革后,内设机构按“3+2”模式设置5个: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检察技术信息部)、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近年来,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创新兴检、队伍强检”总体思路,坚持“星火燎原”工作理念,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服务大局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幸福生活中奋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香港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团、黑龙江、浙江、河南、四川4省28名全国人大代表先后到院视察。该院先后三次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五次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国家级节约型机关、四川省我最信任的基层政法单位、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四川省文明单位、四川省检察机关三培育三引领活动首批“基层院建设工作典型”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