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基础,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认识和法律意识,促进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提高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质效,切实加强与乡镇、司法部门的协作会商,促进乡镇纠纷调解、维护稳定等基层治理工作。4月25日,名山区检察院联合名山区黑竹镇司法所对黑竹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节前集中教育活动。
活动中,黑竹镇司法所负责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强调了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职能,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服从管理,真诚悔改。名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能职责,监督的目的、意义,并结合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违反相关规定被收监的真实案例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引导他们遵纪守法,端正思想,摆正位置,服从矫正日常管理。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服判履判,真诚改造,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定期汇报思想、行踪,约束自己言行,认真改造。二是要遵纪守法,积极学习,认真学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学知识、学技能,不断增强知法守法意识。三是常怀敬畏,弃旧图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努力融入社会生活。
通过检察机关参与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有助于发挥警示作用,进一步消除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危险性。同时,倾听乡镇、司法部门的基层治理反馈意见,共商解决办法,推动诉源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力量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下一步,名山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职能,密切与乡镇、司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为推动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