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管理及财产查控工作,确保刑事裁判执行的严肃性和完整性,提高司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名山实际,名山区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共同研究决定,会签了《关于加强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管理及财产查控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从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管理及财产查控职责分工、监督管理、信息共享等方面推进检、警双方协作配合,共同提高涉案财物管理和刑事执行特别是财产刑执行的整体效果。其中,对刑事案件财产查控工作侦查、起诉、协作、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规定规范。
《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涉案财物的管理和协作,创新探索了刑事执行前端化解方案,明确了侦查、起诉环节对被告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满足了确保生效判决履行和执行到位、从源头上减少执行积案、提高财产刑执行效果,创新社会管理的迫切需要。《规定》的制定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刑事裁判执行的严肃性和完整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名山区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将贯彻落实《规定》精神,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提高司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