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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名山区检察院把醉驾庭审搬进驾校

发布时间:2024-06-25  来源:本网  点击量:283  

近日,名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赵某某交通肇事案在名山区名雅驾校正式开庭审理。名山区检察院、名山区法院组织名雅驾校职工与学员现场旁听,面对面感受庭审活动现场,“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该案系赵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客车,与行人发生碰撞造成何某某当场死亡及高某某、廖某、张某某、罗某受伤和一小型客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赵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赵某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30.0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名山区检察院以赵某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向名山区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当庭判决认定赵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四年。

庭审中,旁听人员全程观摩了庭审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加深了对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法律适用的理解,充分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大家纷纷表示,要本着对个人、家庭、单位、社会负责的态度,克服侥幸心理,文明驾车,远离酒驾、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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