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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山区检察院创新推行不起诉案件记录封存制度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本网  点击量:739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刑事案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轻罪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罪轻不起诉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名山区检察院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2021年至2023年,不起诉人数分别为26人、67人、77人。案件虽然作出不起诉处理,但被不起诉人附随的“案底焦虑”、“就业恐慌”等问题依然存在。


为推进轻罪治理体系现代化,促进治罪与治理并重,实现轻重犯罪分层治理,减轻轻罪犯罪附随后果,名山区检察院创新推行不起诉案件记录封存制度,旨在保护被不起诉人的隐私权、受教育权、就业权等合法权益,利于其顺利回归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以轻罪治理为统领,指引目标凝聚共识。积极与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沟通会商,联合会签《关于不起诉案件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试行)》,全面细化不起诉案件记录封存适用范围、启动程序、具体实施等各流程程序规范。


二是以案件记录封存为核心,消除涉案附随后果。本次会签《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受理单位应当对被不起诉人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切实保障被不起诉人的就业权,全面消除被不起诉人“就业恐慌”。会签《办法》明确对不起诉封存案件进行专门标识和独立保管,除依法依规查询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全面消除被不起诉人“案底焦虑”。


三是以法律监督为重点,构建长治长效工作格局。对作出不起诉的案件,坚持惩罚、修复、预防并重,做实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实现“宽严相济”与社会治理并重。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对发现封存不当情形的依法进行监督纠正,对已进行案件封存的被不起诉人进行动态监管,确保不起诉案件封存长治长效,规范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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