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为了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促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开进行,保障刑罚的正确执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对全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监督检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区司法局提出纠正意见。
我院深入全区20个乡镇司法所,重点查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矫正台账是否健全;社区矫正人员交付执行是否及时、到位;刑事判决、裁定、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及其它有关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有效;矫正期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解除矫正宣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是否消失、监外执行期限是否届满;矫正、监管措施是否到位,有无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等应予收监执行的情形。
通过仔细翻阅社区矫正档案材料,询问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重点电话询问抽查部分社区矫正人员现状等方式,发现全区有20名社区矫正人员未每月按时报到,处于脱管状态,1名纳入社区矫正的人员没有建立矫正工作档案,处于漏管状态等问题。对此,我院向区司法局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要求严格整改完善。
区司法局接到纠正意见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乡镇司法所纠正问题,加强整改,完善建档工作,并迅速摸派和查找脱管对象,对整改结果和措施也进行了书面反馈。通过检察监督,有效促进了名山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